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的规则,欢迎阅读!

  35、法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6、法条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37、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车辆进出道路,没有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38、国条第七十条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让行的;

  39、国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四)车辆不按规定转弯、变更车道、借道通行

  40、国条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七条 转弯、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1、国条第四十四条第五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42、国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第二款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3、国条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转弯的;

  44、国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45、国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推行横过机动车道的;

  46、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通行前方遇有障碍或者机动车转弯、会车、超车、掉头时,可以短暂借道通行,借道通行妨碍所借车道内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

  47、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短暂借道通行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的,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未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开启转向灯的,一次借相邻的多条车道的。

  (五)车辆不按规定掉头、倒车

  48、国条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机动车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49、国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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