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的规则,欢迎阅读!

  19、国条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20、法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21、法条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22、法条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3、法条第四十三条第四项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超车的;

  24、国条第四十七条 超车过程中未与被超车辆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25、国条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6、国条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非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

  27、法条第四十三条 不按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28、国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一、二项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

  (三)车辆不按规定会车、让行

  29、法条第三十五条、国条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省条第三十五条第六项 车辆逆向行驶的;

  30、国条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31、国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32、国条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有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上坡的一方先行;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未让下坡的一方先行;

  33、国条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34、省条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在狭窄道路上会车时,有条件让行的车辆应当避让没有条件让行的车辆,后进入该路段的车辆应当避让先进入该路段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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