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信阳市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职工医保的相关细则,对于在信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欺负标准是50元。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5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拓展信息:
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实现家庭成员共济。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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