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待遇+缴纳时长+资格认证)

导语 信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来啦!包含领取养老金条件、缴费时长、资格认证等信息,详见正文。

  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参保人员达到以下年龄条件:

  1.正常退休: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简称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集体企业职工参照执行。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以上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最新: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最新: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最新消息:信阳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最新消息

  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确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26号)等规定,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基础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二)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视同缴费年限x1.3%;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举例说明:

  某职工1962年12月出生,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2022年12月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合计102980.85元;视同缴费月数154个月,实际缴费月数336个月,缴费年限合计490个月。2022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年全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155元,60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该职工基础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6485.52元,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6639.4元。

  基础养老金=(6155+6485.52):2x40.83x1%=2580.56元;

  过渡性养老金=6639.4x12.83x1.3%=1107.3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02980.85:139=740.87元;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4428.82元。

  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以有以下三种选择:

  (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一款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一款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最新: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合称遗属待遇)如何计发?

  2021年9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规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二)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以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其中最高发放月数:…,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含15年)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什么要求,如何进行认证?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规定,离退休人员每12个月、企业供养直系亲属每6个月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公众“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和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等渠道,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超期未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待认证成功后,再恢复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温馨提示:微信公众号关注【信阳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养老保险】即可获取养老金计算器、查看养老金上调最新标准、养老资格认证,养老保险缴费、转移、退休时间最新规定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