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至31日信阳市开展核酸检测通告

导语 7月30日、31日在全市范围内(含乡镇)开展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采样工作,10:00完成采样工作。详见正文。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30日、31日在全市范围内(含乡镇)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上午6:00开始采样工作,10: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浉河区、平桥区(含高新区、上天梯管理区)、羊山新区、南湾湖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罗山县、光山县、固始县、淮滨县、新县、潢川县、息县、商城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老人儿童须有家人陪同,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由流动采样队上门采样。

  (二)采样时请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采集码(提前申报填写、保存图片,检测时现场出示即可)。无智能手机的居民可由家人或社区帮助提前申领,打印纸质信息采集码,采集现场志愿者也可协助申领信息采集码。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向社区(村)报备后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采样。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请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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