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期限
导语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决定延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
一、延长缴费期限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缴纳已生成缴费计划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5年5月31日24时仍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二、督促提醒缴费
各地税务征收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利用参保数据库等技术手段,摸清尚未按时缴纳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底数,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醒督促相关参保人员,抓紧利用延长缴费期限的时间窗口完成缴费,基本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费尽缴费。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宣传、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期限等,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公众知晓度,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此次延长年度缴费期限属于临时性的特殊情形,2025年原则上不再延长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参保人员的缴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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