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津贴+生育报销)

导语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什么?

  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2020年合并至医疗保险由单位缴纳。

  参保职工生育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正常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中支付。合并实施后的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

  (1)门诊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2)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1400元,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1600元,剖宫产2800元。

  (3)产假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一次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所有常见并发症,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一次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所有少见并发症,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对既具有常见并发症又具有少见并发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并发症费用,按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4)门诊流产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住院流产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住院引产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含普通环,限价25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输(精)卵管绝育术和复通术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5)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我市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上年度生育补助金标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于当年元月底公布。男职工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重复享受生育补助金。

  2.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

  (1)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2)符合《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生育子女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指: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再生育需经批准);

  (3)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5)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来源:

  http://www.xyyb.net/index.php?c=article&id=403&cateid=A0004

  http://www.xyyb.net/index.php?c=article&id=678&cateid=A0004

  http://www.xyyb.net/index.php?c=article&id=641&cateid=A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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