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学校拟认定名单

导语 信阳市淮滨县被认定为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信阳实验学校上榜名单详见正文。

  一、信阳市“河南省(县域实验区)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拟认定名单”:

  信阳市淮滨县

  二、信阳市“河南省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学校拟认定名单”:

  信阳市第三小学校

  信阳市胜利路学校

  信阳市春华学校

  信阳市平桥区第一小学

  信阳市平桥区信钢学校

  河南省罗山县第一中学

  罗山县第一实验小学

  罗山县第四实验小学

  潢川县第一中学

  潢川县实验中学

  潢川县第三小学

  潢川县实验小学

  息县第十二小学

  息县第一小学

  息县第三初级中学

  河南省淮滨高级中学

  淮滨县实验学校

  淮滨县实验小学

  淮滨县固城乡初级中学

  光山县泼陂河镇第二初级中学

  商城县第七小学

  商城县第二初级中学

  新县啟福小学

  新县新集镇福和希望小学

  信阳市羊山外国语小学

  信阳市羊山新区第二小学

  信阳外国语学校

  固始县元光小学

  固始县第三小学

  固始县第九小学

  固始县第十三小学

  固始县第十四小学

  固始县天福实验小学

  固始县高级中学

  固始县第九初级中学

  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371-69691893

  电子邮箱:yuanzhong@jyt.henan.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基教处D820

  邮政编码: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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