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城镇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导语 信阳市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信阳的公租房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介绍。
城镇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 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户籍证明;
(三) 房产登记信息;
(四)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
(五) 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拓展信息: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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