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导语 针对大家都关心的医保报销问题,我们整理了图表,带您一图读懂信阳市医保待遇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信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 覆盖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后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医保费的城乡居民,有30天待遇等待期,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同年度同级别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3. 大病保险政策
普通城乡居民起付线1.1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自付费用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不设封顶限额。
4、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偿标准为
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5、新生儿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到医保中心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医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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