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灵活就业医保待遇怎么样

导语 信阳市灵活就业医保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状态的变化,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1.整体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包括门诊共济、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和住院医疗保障。

  2.个人账户管理

  灵活就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和额度与职工保持一致: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参照退休职工执行。

  3.待遇等待期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状态的变化,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补缴后不设置等待期;中断超过3个月的,需设置3个月等待期。

  4.欠费处理

  欠费处理与职工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医保费的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超过3个月的,按暂停参保处理。

  推荐阅读:《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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