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导语 本文为您整理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详见正文。

  信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1.整体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包括门诊共济、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和住院医疗保障。

  2.个人账户管理

  灵活就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和额度与职工保持一致: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参照退休职工执行。

  3.待遇等待期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状态的变化,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补缴后不设置等待期;中断超过3个月的,需设置3个月等待期。

  4.欠费处理

  欠费处理与职工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医保费的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超过3个月的,按暂停参保处理。

  推荐阅读《信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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