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导语 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的如何享受相关的待遇,为您介绍。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方式:

  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拓展信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

  《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婴幼儿个税】可获信阳市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主体、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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