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

导语 对于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相应的起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拓展信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婴幼儿个税】可获信阳市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主体、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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