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导语 信阳市对于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是可以进行落户的,相关的落户所需要的材料等信息,本文为您介绍。

  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1、《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3、《新生录取通知书》;

  拓展信息: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收费信息:不收费

  (1)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学,学生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迁出地派出所凭有关手续当场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愿迁移户口的,属农业户口的,依据豫公(通)【2002】85号文件,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地派出所,凭学生入户申报材料,户籍民警审核办理;

  (3)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移,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入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信阳市各种落户方式及办理方式、信阳市各区县的公安局户籍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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